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guī)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財產犯罪,幾乎與私有制的歷史一樣久遠。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guī)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guī)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jié)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余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fā)現(xiàn)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入室盜竊罪量刑標準如下:
入室盜竊屬于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jié),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規(guī)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為,那么一律認定為盜竊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僅作為盜竊犯罪中的一種情節(jié)而已。
所以,一般在有入室盜竊行為的時候,通常情況下都會按照一般盜竊犯罪來處理,即給予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處罰。格外要是入室盜竊數額巨大、特別巨大或者有嚴重情節(jié)、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才會給予更重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結合當前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xiàn)對盜竊罪金額認定標準規(guī)定如下:
一、全國盜竊罪金額標準: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對于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二、鐵路運輸途中實施盜竊犯罪金額標準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六萬元為起點。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溫馨提示:我國刑法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對盜竊犯罪的量刑更規(guī)范、更標準;相關條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一)犯罪數額1000元以上不滿15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犯罪數額1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以盜竊罪論處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二)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盜竊價值2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盜竊公私財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
⒈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
一、盜竊罪和搶劫罪的不同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
二、客觀表現(xiàn)不同
兩罪在主觀方面、主體方面是相同的,最大的區(qū)別就正表現(xiàn)在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盜竊罪是在財物控制人不備的情況下,以秘密竊取的方式將其財物拿走,因而表現(xiàn)出行為的秘密性;而搶劫罪則是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直接從財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財物,所以表現(xiàn)出行為的強制性、公開性和當場性。對于盜竊轉化為搶劫的,則應特別強調搶劫犯罪的“當場性”,即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人身強制方法的當時、當地就劫走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兩個行為當場完成,一般沒有時間間隔。因為搶劫行為是同時地、不可分割地侵犯了財產所有權和人身權這兩個客體。
盜竊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數額較大公私財物或多次盜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侵占罪與盜竊罪區(qū)別:
1.犯罪主體不同
盜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侵占罪的主體則是特殊主體,要求行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為代為保管人,或為遺忘物拾得人、埋藏物發(fā)現(xiàn)人。
2.行為人實際支配行為對象的時刻不同
盜竊罪行為人犯意產生之時并未實際支配行為對象,只是非法占有之意產生之后,基此犯意實施秘密盜取行為才獲得行為對象的支配;侵占罪行為人則在犯意產生之前就有行為的實際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