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實施以來,因肖像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日趨增多。 那么, 侵犯肖像權行為是如何認定的那 ?下面佰佰安全網就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生活服務維權小知識吧。
肖像是反映一個人形貌的圖像,它代表著一個人的外貌特征,肖像權是公民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侵犯肖像權行為是如何認定的那?就讓佰佰安全網的小編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侵犯肖像權行為的認定:
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yè)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于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規(guī)定:以贏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除此之外,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于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因社會公共利益可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會公眾人物肖像;
(2)為宣傳報道而使用參加游行集會、游園活動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當?shù)妮浾摫O(jiān)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緝犯罪嫌疑人或報道已判決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為肖像權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國家機關為執(zhí)行、適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為證據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圍內使用他人肖像。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網小編為您提供了關于侵犯肖像權行為是如何認定的解答,真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您要了解更多關于市場服務維權,廣告攝影侵權行為與維權方法及生活服務維權小知識等相關內容請您多多關注佰佰安全網吧!
責任編輯:鄭旭冰
2020.08.21 15:26:23
2020.08.20 15:24:04
2020.08.19 16:52:31
2019.05.26 14:39:33
2019.05.26 14:39:27
2019.05.26 14: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