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guī)定,法律對婦女財產權益的保障措施如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guī)定,法律對婦女財產權益的保障措施:
一、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二、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三、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集體經(jīng)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四、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五、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
喪偶婦女有權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六、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責任編輯:胡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