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晚上21時10分許,開封杞縣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正在106國道與西柿線交叉口路段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檢查至一輛豫A9C73D東風日產牌小型轎車,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
2019年1月7日晚上21時10分許,開封杞縣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正在106國道與西柿線交叉口路段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檢查至一輛豫A9C73D東風日產牌小型轎車,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
該駕駛人打開車門,開口說話時,口齒不清,冒著一股酒味,民警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測試值為164.3mg/100ml,有醉駕嫌疑。后經血醇檢驗,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5.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駕駛人名叫杜某寬(男,杞縣人、身份證號:41022119XXXXXXXXXX,準駕車型C1),當天晚上在柿園鄉(xiāng)群眾家干水電活,結束后,主人挽留杜某在家吃晚飯,杜某喝了二兩老村長白酒,酒后駕車回家休息。夜里21時許,一朋友讓其去柿園鄉(xiāng)接他,杜某寬想著晚上應該沒事了,自我感覺非常清醒,就開車接朋友去了,誰料接過朋友返回途中被查獲。1月8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杜某寬被依法刑事拘留。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話不是調侃的順口溜,其實是最方便記在腦海中的座右銘。酒后駕駛機動車造成的事故已經數(shù)不勝數(shù),每個事故都伴隨著一個或者幾個家庭的破碎。
佰佰安全網(wǎng)告誡每一位駕駛員朋友,拒絕酒駕,從自身做起,從平時做起,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起責任,給家人一顆安定的心。同時,查處酒醉駕已經成為開封交警常態(tài)化工作,駕駛員朋友們切勿心存僥幸,牢記法律紅線,切莫在遭受處理時追悔莫及!
責任編輯: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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