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8日刊發(fā)的《百萬新車問題一大堆 消費者車身貼標語去4S店維權》一文,對寧波消費者張先生花百萬元購買了一輛問題奔馳車,要求退換無果憤而維權進行了報道。
去年8月18日刊發(fā)的《百萬新車問題一大堆 消費者車身貼標語去4S店維權》一文,對寧波消費者張先生花百萬元購買了一輛問題奔馳車,要求退換無果憤而維權進行了報道。如今,時間已過了近五個月,此事仍然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張先生只好執(zhí)著地每天把車子開到奔馳4S店門口進行抗議。前天,記者再次對此事進行采訪。
現場連續(xù)五個月將車子停在4S店門口進行抗議
前天上午,記者來到位于寧波下應北路的利之星奔馳4S店,看到附近道路上停放著一輛貼著紅色貼紙的黑色奔馳轎車,遠遠望去,還以為是一輛廣告車。貼紙上寫著醒目的幾個大字:“寧波利星奔馳4S店出售的S級奔馳車頻頻出現嚴重的質量問題?!毕路竭€有許多字,大意是,購買這輛車后的幾個月時間內,就發(fā)現諸多的質量和安全問題,具體問題有12項之多。車子旁邊還放了一個喇叭,不停地喊著“破奔馳、破奔馳”。
車主張先生告訴記者,由于他的維權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從去年8月開始,他每天風雨無阻地找人把車子開到4S店,希望能以此方法給店家施壓。沒想到的是,店方對此置之不理。他只好持久戰(zhàn)。
車主要求追究潑油漆者刑事責任
張先生告訴記者,在這幾個月里,還發(fā)生了其他的問題,讓他更加氣憤。去年8月2日,他的車停在鄞州利之星奔馳4S店門口時被人潑上了油漆。事后據公安部門調查,為奔馳利之星的保安黃某和倉管員朱某所為,黃某和朱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張先生認為,這個處罰太輕:“經專業(yè)人員評估,車損達六、七萬元,依案值兩名作案者已經涉嫌構成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因此,我要求公安部門按刑事案件立案,但被拒絕。”
從張先生提供的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記者看到如此認定:2016年8月2日13時15分許,倉管員朱某伙同保安黃某因為張先生的車長期停放在4S店門口,經商量后由朱某提供一瓶自噴漆,黃某用該自噴漆將張先生的車后車牌及四扇車門玻璃噴上白漆。
張先生認為,黃某和朱某在4S店打工,和他無冤無仇,不可能平白無故去給他的車噴上漆,這背后肯定有人指使。他也正在通過相關的程序,請求公安機關對此事進行重新立案偵查。
4S店4S店稱無法協(xié)商解決
對于張先生的做法,江北利星奔馳4S店方面怎么說?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近半年來,雙方通過各種渠道進行了多次溝通接觸和協(xié)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也介入調解,終因雙方分歧太大而沒有結果。有關部門建議雙方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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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廖謹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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