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名銀行工作人員王某以政府招商引資項目為誘餌,瘋狂設計騙局,以購買商鋪、購買礦產設備、投資建廠等方式共騙取7名被害人現(xiàn)金8796萬余元。目前,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警方逮捕。
低價“出讓”土地詐騙5590余萬元
2013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與他人共同出資注冊了云南祥通橡塑有限公司,公司項目計劃總占地約350畝。在該項目土地出讓手續(xù)尚未辦妥的情況下,王某虛構已經(jīng)取得項目土地的事實,2013年12月15日與歐陽某簽訂一份《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按每畝36萬元的價格轉讓土地50畝,協(xié)議簽訂后歐陽某當天通過銀行付款1080萬元。
在此期間,王某同樣以轉讓項目土地為由,口頭承諾以每畝20萬元的價格轉讓50畝土地給王定某,并以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需要用錢為由,分多次向王定某借款2316萬元人民幣。同時,王某還口頭承諾按照自己購買土地的原價轉讓50畝土地給徐某,期間,王某安排徐某在自己的公司上班,協(xié)助處理公司業(yè)務,并以購買商鋪、成立公司需要注冊資金等為由在3個月內分5次向徐某借款2200萬元人民幣。
利用銀行人員身份詐騙2700萬元
2010年以來,王某先后在曲靖多家銀行上班,其利用自己在銀行工作的便利,編造企業(yè)需要“過橋”資金的事由,騙取他人信任,先后多次騙得他人2700余萬元。
2014年2月,王某對熟人陳某說,如果有閑散資金可以交給他,作為企業(yè)的“過橋”資金,按4分計息。陳某聽了王某的介紹,覺得收益不錯,便先借給王某本金100萬。20天后,陳某除收回本金外還收回了4萬元的利息。嘗到甜頭后,陳某又先后兩次將300萬元交由王某操作,每次王某都能按時支付本金和利息。
經(jīng)過幾次合作,陳某對王某比較信任,2014年3月底,王某告知陳某其所在的銀行業(yè)務資金需求大,可以多準備一些備資金和他合作。為了獲取高額的利息回報,陳某陸續(xù)找朋友借款2000萬轉借給王某。此后,王某以各種借口拖延還款時間。同樣是以企業(yè)需要“過橋”資金的方式,自2012年開始,陸續(xù)向王俊某借款700余萬元。
花樣百出詐騙單位錢財
2012年11月和2013年3月,王某兩次以自己開設的礦業(yè)公司需要購買礦產設備為由向單某借款200萬元,雙方約定3分利息,借期一年。借款到期后,王某以各種借口推遲還款日期,并再次以開稅票需要資金為由向單某借款80萬元。
同時,2014年12月,王某以在緬甸投資方便面廠需要資金為由,向黃某借款300萬元,并虛構與黃某的公司簽訂過“東盟商城”的房產轉讓協(xié)議到處騙取他人錢財。
目前,王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麒麟?yún)^(qū)檢察院批準逮捕。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xù)關注佰佰安全網(wǎng)信息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