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竇初開的少男少女難免會做出讓大人都覺得意外的事情。近日一名未滿14歲的女孩徹夜未歸與男友開房。由于女孩父母擔心孩子的人身安全最終報警。
一對處于熱戀中的小情侶,情不自禁地在外開了房發(fā)生了關系,但是男友卻因涉嫌強奸被刑拘,只因女友還差一個月滿14周歲。
8月25日,隨父母在溫州生活的女孩徹夜未歸,小李的父母擔心了一夜,四處尋找并向警方報案。隨后,家屬在市區(qū)鞋都附近的路上遇到了小李及其男友小張。在父母的逼問下,小李交代已和小張發(fā)生了性關系。由于家人一直反對小李和小張在一起,得知女兒被占了便宜,家屬報警稱小張強奸他。
民警隨后了解到,發(fā)生關系系小李自愿,但是小李的出生日期為2001年9月25日,距離她14周歲生日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根據(jù)我國刑法,和未滿14周歲的女性發(fā)生性行為,不論對方是否自愿,構成強奸罪。目前,小張已被警方刑拘,現(xiàn)該案件已移交刑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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