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普通人,明星涉毒危害更大,但演藝圈明星吸毒事件屢屢發(fā)生。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淺談演藝圈為何屢發(fā)明星涉毒
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上發(fā)布通報稱,當天凌晨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查獲歌手毛寧吸毒。幾天前,46歲的歌手尹相杰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查獲,距離其2014年底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尚不足一年。
自2014年3月以來,經(jīng)媒體公開報道的演藝圈明星涉毒名單已列出長長一串,關(guān)于“監(jiān)獄風云”的調(diào)侃也已經(jīng)是個老梗。明星涉毒似乎已形成了一個怪圈,無怪乎有人直呼演藝圈為“毒圈”。明星涉毒為何屢禁不止,又如何止?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心理學會法律心理學專業(yè)委員會主任馬皚以及北京市朝陽區(qū)檢察院檢察官王天毅和黃婧為讀者答疑解惑。
明星為何容易涉毒
幾乎每一次明星涉毒事件曝光,被抓之人都會找各種理由為自己辯解?!坝械恼f壓力大,也有的說心情郁悶,還有的因為收益不好?!北本┦谐枀^(qū)檢察院檢察官黃婧對記者說,在提訊一些涉案明星時,問到他們?yōu)槭裁次荆蠖喽际钦f為了尋求靈感、疏解壓力。
的確,工作壓力大,精神生活空虛,需要排解心理壓力,尋找精神寄托,最終讓一些明星選擇了毒品。但壓力大能否成為涉毒的理由呢?此前,陳道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斥吸毒藝人,“現(xiàn)代人誰沒壓力?難道只有你有壓力?你壓力有老百姓大嗎?演員,比普通老百姓掙得多、社會關(guān)注度高,要非說有壓力,也是在名利場想出名、想風光的壓力。用壓力解釋吸毒,純屬借口。”
“減壓說、減肥說、交友說、從眾說、面子說……在明星涉毒的問題上,他們常有這幾個合理化解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皚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所有的明星,在吸毒的時候都知道自己是違法的。當一個人知道自己做了違法行為的時候,又要去做這件事,就會啟動心理學上說的‘自我防御機制’,去淡化自己的罪責感和罪惡感?!?
馬皚說,這些所謂的理由其實是明星的自我認知出現(xiàn)了問題,“一些明星的自我認知中,把自己區(qū)別于與一般老百姓不同的群體。這種認知讓他們認可了一些錯誤的生活方式。演藝圈中的文化氛圍對吸毒并不采取十分排斥的態(tài)度。氛圍就是一種情感狀態(tài),當很多人都認為吸毒就不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時,那么就會出現(xiàn)‘從眾’的現(xiàn)象?!?
刑罰不因明星而不同
“相比普通人,明星涉毒犯罪受到媒體關(guān)注更多。”北京市朝陽區(qū)檢察院檢察官王天毅告訴記者,從近年來檢察機關(guān)查辦的案件來看,明星涉毒案件與普通人涉毒案件并沒有特別多的不同,“唯有在罪名上,明星涉毒案件多集中在‘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罪’?!?
“吸食毒品本身需要大量金錢支撐,普通人員吸毒后需要有經(jīng)濟來源用于購買毒品,于是一些人就‘以販養(yǎng)吸’。而明星在經(jīng)濟方面的壓力較小,用不著以販養(yǎng)吸。”王天毅告訴記者,“吸毒違法但并不犯罪,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guān)規(guī)定處罰,多次吸食毒品可以按照國家規(guī)定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如強制戒毒。只有制造毒品、走私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嚴重犯罪才會進入刑法視野?!?
記者在一些論壇網(wǎng)站上看到,有的粉絲以“在國外,吸食大麻并不是犯罪”為自己的明星開罪,那么是不是外國法律規(guī)定就會對“吸毒”格外開恩呢?
事實上,在日韓國家,民眾對藝人要求很高,對涉毒藝人幾乎零容忍。2011年1月,曾出演過《人魚小姐》的著名演員金成民因吸食并走私冰毒,被處以兩年半有期徒刑和90多萬韓元的罰款。同年2月,韓國節(jié)目主持人全昌杰因吸食大麻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為中國觀眾熟知的日本明星酒井法子被曝吸毒后,在日本名譽掃地,不僅被公司開除,給所代言廠商的賠償都得用自家的房子來抵。她幾次計劃復(fù)出,但都遭到觀眾強烈抗拒。不久前,媒體報道其現(xiàn)在游輪駐唱維持生計,昔日風光不再。而在粉絲以為更“開放”的歐美國家,明星一旦被曝出吸毒丑聞,不僅名譽掃地,還會被貼上“墮落”的標簽。
“毒品種類沒有任何可比性,可比的是規(guī)則本身。在任何國家吸食毒品、販賣毒品都是被禁止?!瘪R皚認為,以毒品種類為由涉毒本質(zhì)上是推卸責任。
明星涉毒危害更大
相比普通人,明星涉毒代價更大,產(chǎn)生的不良影響也更大。
“王學兵吸毒被曝光,毀了兩部戲兩個電影,給他合作過的朋友帶來1.5億元的損失?!?
“柯震東因吸毒連累《捉妖記》重拍,為其代言的品牌所帶來的直接、間接商業(yè)損失將高達數(shù)十億元之多?!?
原因是2014年9月29日,廣電總局正式下發(fā)通知,要求對劣跡藝人的影視作品進行播出限制。其中,明確要求“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jié)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廣播電視節(jié)目;暫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chuàng)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jié)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jié)目”。
此前,北京42家藝人經(jīng)紀公司與北京警方簽署《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承諾演出公司今后將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不為他們以涉毒為噱頭提供炒作平臺。浙江橫店影視城有限公司等16家影視制作單位也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堅決拒用“黃、賭、毒”演藝人員。
“在偵查訊問中,涉案明星對犯罪事實的認識程度比其他普通人員要高?!秉S婧說,“明星一旦沾染毒品,除了要面臨的刑事審判,未來的職業(yè)和人生都要付出慘痛代價。對此很多明星心知肚明?!?
對于處于青少年期的許多追星族、藝校生而言,明星吸毒產(chǎn)生的不良示范作用更是讓人憂心。北京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在通報毛寧吸毒之前幾小時就曾發(fā)布消息稱,北京迷笛音樂學校16名學生涉嫌吸毒被查獲。
明星的言行往往是粉絲模仿的對象,甚至被視為人生導師。權(quán)利與義務(wù)是對等的,作為公眾人物,在收獲鮮花與掌聲的同時,理應(yīng)比一般人有更為高尚的境界、潔凈的心靈,更多約束和更加自律。
拒絕毒品有賴于明星自律
“普通人的認知中有一個誤區(qū),我們更多的是從一個明星的銀幕角色來認識這個明星,實際上,明星扮演的角色和他的生活角色實際是兩回事?!瘪R皚在談到如何遏制演藝圈涉毒風氣時說,民眾應(yīng)客觀看待明星這一群體,同時希望明星考慮到他自己作為公眾人物對社會、對青少年的影響,自身有更多的自制。
“有句老話,自己不想戒,永遠戒不了。社會再多的監(jiān)督和控制也是希望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有控制。如果做不到自我控制,僅靠外力,他們不能夠發(fā)自內(nèi)心地認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這個問題也是解決不了的。”馬皚說。
檢察官王天毅建議,“加強毒品危害性的宣傳,請曾經(jīng)出演過緝毒、反毒的明星展開廣泛宣傳,宣揚毒品對人身和社會的巨大危害。同時,在各大演藝公司和娛樂圈從業(yè)人員中開展定期的禁毒教育,讓曾經(jīng)因涉毒品犯罪受到過處理的明星現(xiàn)身說法,警示后來人”,從這些方面入手,加強禁毒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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