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在戀愛時愛的死去活來,卻在分手時可能因愛生恨,甚至做出一些違背常規(guī)的舉動“報復”舊愛。
情侶分手后相見,會是怎樣的場景?前天,暫住在城門的梁某偶遇前女友,竟然一腳將其踹進水溝里。
貴州的梁某在城門鎮(zhèn)白云村某鞋廠務工,兩年前與同事小雨(女,19歲,四川人)戀愛。相處一年后,小雨發(fā)現(xiàn)梁某性格急躁,不夠穩(wěn)重,多次提出分手。今年2月份,小雨瞞著梁某辭職,斷絕與梁某聯(lián)系,搬至蓋山生活。
12月13日17時許,小雨到城門白云村找朋友玩,在路上被梁某看見。梁某追了過去,從后面朝小雨的左大腿踢了一腳。小雨踉蹌幾步,掉入旁邊的小水溝里,所幸水僅僅淹過膝蓋,只是濕了褲子和鞋子,身體并無大礙。
梁某見小雨落水后,連忙過去把她拉上岸。小雨回頭看見是前男友梁某,對梁某抓扯起來。路人報了警。經(jīng)民警批評教育,雙方同意以后各自生活,不再牽扯。
佰佰說:牽手,的確難能可貴,要好好珍惜;分手,也是愛情的常態(tài),不值得懷憂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