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兒童安全座椅2月1日正式實施強制檢驗
國家質檢總局與海關總署聯(lián)合發(fā)了布關于《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調整和商品編號聯(lián)動調整的公告。公告將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增設進/出境檢驗檢疫監(jiān)管要求為“A/B”,即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調整自2015年2月1日起開始執(zhí)行。
早在2014年1月,國家質檢總局與國家認監(jiān)委就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tǒng)(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兒童用汽車安全座椅,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即自今年9月1日起,市面上所有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產品都要經過3C認證。
我國進口兒童安全座椅主要集中在寧波、廣東、上海、北京等口岸,有20多家兒童安全座椅主要進口商,部分進口兒童安全座椅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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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座椅是一種專為不同體重(或年齡段)的兒童設計,安裝在汽車內,能有效提高兒童乘車安全的座椅。20世紀60年代初,為了保護兒童乘車的安全,歐洲人發(fā)明了汽車兒童安全座椅。
兒童安全座椅的分類根據(jù)固定方式的種類來區(qū)分共分成三種:歐洲標準的ISOFIX固定方式、美國標準的LATCH固定方式和安全帶固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