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今年50歲,崇明人,初中學歷。2012年10月,犯罪嫌疑人通過朋友李某結識被害人張某,張某系一名智力低下及無性防范能力人士。沒想到,這名嫌疑人竟然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張某心生歹念。
青浦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犯罪嫌疑人在街頭散發(fā)小廣告的時候認識了李某以及被害人張某,嫌疑人從兩人的言談舉止發(fā)現(xiàn),張某是一名智障人士,于是就心生歹念,有了性侵犯張某的想法。
3人認識了之后,就一直保持著朋友之間的聯(lián)系。2015年2月至6月,嫌疑人通過李某聯(lián)系到張某,在明知張某生理缺陷的情況下,先后多次在KTV、茶莊等場所內(nèi)強行與張某發(fā)生性關系,在侵犯過程中,張某多次反抗均未成功。且每次性侵過程中,李某均在現(xiàn)場望風。
經(jīng)查,嫌疑人通過中間人李某將被害人張某帶到人少偏僻的地方,實施了3次性侵犯。 目前,這名嫌疑人因涉嫌強奸罪,已被公安控制。而李某因在本案中幫助嫌疑人犯罪,目前也已被刑事拘留。
檢察官介紹:按照我國刑法第263條的規(guī)定,違背婦女意志,強制與婦女發(fā)生性行為,就構成強奸罪。在本案中,有一點情況比較特殊,就是犯罪對象是一名女性,智障人士。根據(jù)我國司法解釋的有關精神,凡是與智障人士發(fā)生性關系的,不管智障人士是否同意,都要認定為強奸罪。只要犯罪嫌疑人能夠認識到犯罪對象是一名智障人士,那么,在主觀上就可以認定為他有強奸的故意。再加上他實施了強奸的行為。因此,從主客觀性一致的原則,來認定他涉嫌強奸罪。
而李某在本案中的行為是一種幫助的行為。因此,她和嫌疑人是一種共同犯罪。她應該被認定為幫助犯。目前公安機關已將倪某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
司法機關提醒:該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是一名智障人士,智障人士由于生理缺陷,無法對犯罪分子的行為作出反抗。在此要提醒智障人士的家屬一定要保護好他們,以免讓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
佰佰安全網(wǎng)小編提醒被害人的家屬,一定要加強對智障人士的保護。尤其是女性智障人士。盡量能夠處于監(jiān)護人的掌控之中。跟智障人士熟悉的人,絕不能不要利用他們,把他們當做掙錢的工具,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