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鳳出生在萬寧市長豐鎮(zhèn)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父母50多歲了,他們一直希望女兒能夠找一個可靠的男人成家。3年前,他們得知小鳳在和一個外地男子談戀愛,堅決反對,但女兒不顧家中阻撓,依舊選擇和對方在一起。最后,因為懷孕的緣故,小鳳的父母只好默認了兩人的事。但讓誰也始料未及的是,去年底,小鳳死了,竟然是被自己深深愛過的“老公”方磊捅死的。近日,法院一審對這起故意殺人案宣判,方磊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如今,小鳳和方磊3歲多的女兒失去了依靠,這個家已支離破碎……
事發(fā)
女子朝三叔大喊:我被捅了,快救我!
劉全是劉小鳳的三叔。去年12月27日16時左右,劉全在他二哥劉福門前看到的那一幕至今讓他記憶深刻。據(jù)劉全回憶,當時他正在自家的院子里割樹皮,轉身看見二哥劉福的門前坐著劉小鳳和她“老公”方磊。
“我覺得有點奇怪就去看看?!眲⑷f,接下來看到的場景讓他驚出一身冷汗。劉全描述,方磊抱著劉小鳳坐在地上,兩人的胸口處都有血跡,而方磊的手里還拿著一把約20厘米長的水果刀。
劉全說,當時劉小鳳朝他喊:“出事了,三叔救我,方磊他捅了我一刀后又捅了自己一刀?!狈嚼谠谝慌孕沟桌锏卣f:“我愛小鳳,我愿意和她一起死?!眲⑷s緊把刀搶了過來并扔到遠處,趕緊通知劉小鳳的父母劉福夫婦。
村里的其他人也幫忙打了120,但為了趕時間,劉全用他的農用三輪車將兩人送往萬寧市人民醫(yī)院,并在醫(yī)院報了警。
唏噓
小女兒出生后就送人了,大女兒才3歲
劉小鳳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隨后,方磊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8日被逮捕。
2016年7月20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方磊犯故意殺人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而劉小鳳的父母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yī)療費及停尸費、撫養(yǎng)費等計356018元。
34歲的方磊是貴州省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劉福表示,他并不清楚女兒小鳳和方磊是怎么認識的,他們不同意小鳳和方磊在一起,但后來因為小鳳懷孕,沒有辦法他們只能同意兩人一起生活?!八麄冊谝黄鹕盍?年多,一直沒有領證,后來因為方磊的工作不穩(wěn)定,小鳳不愿意再和他在一起,在生完第二個女兒后,小鳳就回家住了。”劉福說。
劉馨是劉小鳳和方磊的大女兒,2013年出生,如今僅有3歲,而她的妹妹在出生后不久就被送人了。懵懂的她或許還不知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然而,殘酷的事實擺在了她的面前,母親被父親殺死,她和外公外婆站在原告席上,那個被稱作“爸爸”的人站在被告席上,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不久,無論法院有怎樣的審判,對于她來說都是不幸的。
供述
“我無意的!她要分手,我一直想挽回”
法庭上,方磊對持刀捅刺劉小鳳的事實供認不諱,但辯稱無意殺死小鳳。
回憶起那天發(fā)生的事,方磊臉上的表情也很復雜。方磊說,在2015年的7月份,劉小鳳以生活太累提出分手,并搬回娘家居住。
案發(fā)當日,方磊說他坐火車到萬寧,其后又換乘公交車、摩托車幾經輾轉才到劉小鳳家。在劉小鳳家,方磊看到她正一邊吃飯一邊給女兒喂飯?!拔腋f好好談一談,但是她不理我,并讓我離開?!笨吹絼⑿▲P的心情不好,方磊便想回???,準備下次再談。
如果方磊真的回??诹耍蛟S一切都還有挽回的余地,可世上沒有如果……
因為中午沒有吃飯,方磊到附近超市買了一瓶營養(yǎng)快線和一包餅干。“我想買些水果回去找我老婆,于是就買了一把水果刀,但門口小賣部的水果太貴就沒有買?!狈嚼趲е对俅握刍貏⑿▲P家。方磊再次懇求劉小鳳不要離開他??蓜⑿▲P一直在玩手機,不搭理方磊?!霸偻婢桶涯愕氖指畹簟!狈嚼谡f完,從褲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劉小鳳一驚,便用右手搶刀,急瘋了的方磊不顧一切地捅了劉小鳳一刀,然后回轉刀鋒,捅向自己。兩人倒地,都在痛苦掙扎。劉小鳳大聲地喊三叔來救她,可一切都已經晚了……
庭審 是否構成故意殺人?
辯護人:買刀是為削水果用,不具有殺人的故意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方磊與被害人劉小鳳未婚同居,因生活瑣事、感情不和等原因,劉小鳳向方磊提出分手,并帶二人同居期間生育的一女返回娘家居住。2015年12月27日12時左右,方磊到萬寧市長豐鎮(zhèn)劉小鳳家勸說她和好無效,便離開劉小鳳家。被告人方磊在一家超市買了食品食用,并買了一把水果刀。當日15時左右,方磊又返回劉小鳳家勸說劉小鳳與其繼續(xù)一起生活。劉小鳳不同意方磊的請求,于是方磊情緒激動,持水果刀向劉小鳳胸腹部捅刺一刀,而后又朝自己胸口捅刺一刀。案發(fā)后,劉小鳳、方磊被劉全等人送往萬寧市人民醫(yī)院搶救,劉小鳳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本案到底是否構成故意殺人呢?面對指控,方磊辯稱其無意殺死劉小鳳,是與對方搶刀過程中失手致人死亡,自己無能力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進行賠償。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與被害人是事實夫妻關系,沒有殺害對方的動機,買刀是為了削水果用,符合情理,不具有殺人的故意,因而僅成立故意傷害罪。且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現(xiàn),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被告人蓄意購刀,捅刺被害人力量大傷口深
對此,經法院審理調查,被告人蓄意購刀后重返被害人家,捅刺被害人的身體胸腹部,捅刺力量之大、傷口之深,難以用無意傷害被害人的理由進行解釋。其次,方磊在購刀后實際上并未購買水果,且普通家庭并不缺乏削切水果的工具,而被告人有意識地購買并攜帶刀具返回被害人家,繼而直接持該刀刺死了被害人。同時,方磊手持刀刃長達13厘米的刀具在捅刺被害人身體要害部位后,又在案發(fā)現(xiàn)場自己捅自己一刀,被害人甚至未來得及發(fā)出求救的呼喊,而被告人也并沒有向他人呼救或者做出嘗試救助被害人的行為表示。
從上述過程看,斷定被告人抱有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后果的主觀目的并無不妥,且不排除其積極追求二人同歸于盡的目的,故辯護人提出被告人不具有殺人目的意見不能成立。
判決
被告人被判無期徒刑 賠償喪葬費等2萬多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方磊面臨生活困境時,不能正確處理情感糾紛,持刀捅刺他人身體要害部位并致人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無殺人目的僅成立故意傷害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法院不予采納。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無犯罪前科且對犯罪如實供述的理由成立,可酌情從輕處罰,但被告人未能積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情況也應在量刑中進行權衡。
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福、劉馨等人起訴有理,應予支持,但其要求死亡賠償金、停尸費、撫養(yǎng)費等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不予支持。由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未能向法庭提供醫(yī)療費用、交通費用票據(jù),且未與醫(yī)院進行結算,考慮到本案中存在被害人在送往醫(yī)院后于當日死亡以及救治被害人過程中確實發(fā)生交通費用的事實,故酌情裁判醫(yī)療費用1000元、交通費500元。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相關規(guī)定,參照海南省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0589元的標準,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可獲得的賠償為喪葬費25294.5元、醫(yī)療費1000元、交通費500元共計26794.5元。
綜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相關規(guī)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方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方磊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福、劉馨等賠償喪葬費、醫(yī)療費、交通費共計26794.5元;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福、劉馨等人的其它訴訟請求。
2016年11月9日,一中院做出以上一審判決。(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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