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新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聶沖帶領民警在江城大橋北側例行檢查酒駕。當晚19時許,在江城大橋北側吉林大街與日升路交會處附近,一車號為吉BGZ676的SUV車司機被查出酒駕后,為逃避處罰,駕車逃竄。當逃至執(zhí)勤交警聶沖所在的卡口時,酒駕司機將上前攔截的聶沖撞倒后,拖出20余米遠。聶沖當即昏倒在地。
案件發(fā)生后,交管部門立即展開對肇事車輛的追蹤。22時許,肇事者宿某平懾于警方的壓力投案。
交管部門對犯罪嫌疑人宿某平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6毫克,認定為酒后駕車。
目前,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肇事者宿某平刑事拘留。
受傷交警聶沖因肋骨骨折、腰椎和頭部受傷正在醫(y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