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初到2015年底,望華、望玲、望翠三個親姐妹在同一家工廠工作將近10年,當她們與工廠發(fā)生勞動爭議后,該廠只承認她們在本廠工作一年,而且主張雙方系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
三姐妹工作10年被辭退 不會使用證據(jù)索賠被駁
以暫住證錄音為證 賠償從0變成30萬
從2005年初到2015年底,望華、望玲、望翠三個親姐妹在同一家工廠工作將近10年,這是一個毫無疑問的不爭的客觀事實。但是,當她們與工廠發(fā)生勞動爭議后,該廠只承認她們在本廠工作一年,而且主張雙方系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因此,在她們沒有證據(jù)證明自己所說的事實是客觀事實的情況下,仲裁委裁決駁回了她們的全部請求。
“從法律角度講,她們仲裁失利的原因是沒有將客觀事實變成法律事實,即將其所講述的事實變成仲裁員、法官認可的、有證據(jù)支撐的事實?!北本┲抡\農(nóng)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張志友說,當她們依照法律程序提供相應證據(jù)并還原出事實的本來面目后,二審法院于3月24日終審判決其所在工廠賠償她們30萬元。
“從最初一分錢不給到現(xiàn)在賠償幾十萬元,工廠買了個教訓,我們也學習了法律?!苯?,通過法院強制執(zhí)行拿到這筆賠償款的望華說,她們已經(jīng)在北京找到了新的工作。
同廠打工近十年 因欲簽無固定期合同被辭
生在農(nóng)村、長在農(nóng)村的望華、望玲和望翠,因看到同齡人都到外地打工賺錢,在過完2005年春節(jié)后告別父母,從湖北農(nóng)村老家來北京打工。那年,望華26歲,兩個妹妹分別比她小兩到三歲。
“我們來到北京時,正值青春年華,找工作不算什么難事?!蓖A說,她們三姐妹經(jīng)過面試被同一家工廠錄用。由于讀書少沒讀過大學,工廠安排望華在本廠餐廳當服務員,兩個妹妹當餐廳保潔員。
剛入職時,三姐妹每個月的工資不足1000元。工廠負責人告訴她們,由于她們是臨時工,廠里不給她們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與她們簽訂勞動合同。
“初來乍到,人生地疏,凡事隨和些能省去很多麻煩?!币虼?,望華告訴兩個妹妹服從安排。就這樣,她們一天天堅持下來,不但工作穩(wěn)定了,工資也由最初的不足千元慢慢上漲到3000元。
“這一干將近10年?!蓖A說,2015年12月15日,工廠負責人突然找到她們,以效益不好工廠需要裁員為由解除她們三人的勞動關系。
“我們上班3年后,《勞動合同法》就實行了。我們知道自己在工廠連續(xù)工作10年,按照法律規(guī)定就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望華說,由于工廠從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思,所以,這么多年她們都沒敢提簽合同這件事,更甭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想來想去,我覺得廠里現(xiàn)在趕我們走的原因,大概是二妹望玲兩個月前說的那句話。”望華說,當年10月,望玲在與同事聊天時說想與工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由是自己在廠里工作快10年了。后來,這句話傳到了工廠負責人那里,接下來就出事了。
“有工作干,有工資發(fā)是最重要的,我們不想離開工廠??墒?,我們好話說盡,工廠負責人堅持不改變決定。沒辦法,我們只得離開!”望華說。
庭審陳述句句都講實情 但沒證據(jù)佐證員工敗訴
“出門在外,我們姐妹一直秉持老老實實做事,踏踏實實做人原則,所以,沒想到與工廠打官司。”望華說,后來申請勞動仲裁是工廠逼的。
望華說,工廠負責人在趕我們走的當天,即叫我們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然后到財務科結算工資。同時,安排人催促她們馬上搬離員工宿舍。
“我們想在廠里停留一兩天,廠里說怕丟東西不安全,還怕影響其他人?!蓖A說,她們請求留下是想找個地方租住下來,然后再找一份工作干,可工廠對她們的請求不予考慮。
“我們三姐妹在工廠辛辛苦苦工作將近十年。這么多年來,把自己最好的青春年華都奉獻給了工廠,可廠里沒有一點兒人情味!”望華帶著兩個妹妹找工廠負責人討說法,這位負責人卻說:“你們是臨時工。每個臨時工的工齡都不可能超過十年,這是工廠的規(guī)定。”
“這是什么意思?是要規(guī)避國家法律規(guī)定嗎?是不想與工作時間長的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望華說,既然這樣,就不要講了,大家都按法律規(guī)定辦事。
于是,望華和兩個妹妹一起向仲裁機構遞交了勞動仲裁申請。在申請書中列明:工廠需為她們補繳近十年的社會保險費、確認雙方近十年來的勞動關系,同時,要求工廠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
三姐妹沒有打過官司,也沒有提交什么證據(jù)。她們認為,在仲裁庭審時按照事實說話就能得到支持??墒?,她們錯了!
庭審當天,工廠的負責人并未參加庭審。代表工廠出庭的律師首先否認了她們在工廠工作近十年的事實,只認可她們是2015年1月進入工廠工作的,前后工作時間累計不足一年。
工廠律師還辯稱,工廠與她們三人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了工作交接,并非是無故辭退。該律師還提交了三姐妹辦理的工作交接記錄。
“我們明明在工廠工作將近10年,廠里怎么這樣不顧事實說話?”望華提出反駁,但拿不出相應的證據(jù)。
鑒于三姐妹雖然主張工廠違法解除勞動關系,但是并未提供任何證據(jù),仲裁委裁決確認她們與工廠存在一年的勞動關系,駁回其要求支付賠償金的仲裁請求。
調取暫住證信息翻出錄音 工廠從零賠償變支付30萬
仲裁敗訴后,望華帶著妹妹來到北京致誠農(nóng)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張志友律師接待她們并受理案件后認為,其仲裁敗訴關鍵是缺乏證據(jù)。
證據(jù)從哪里來?什么是證據(jù)?所有這些,望華姐妹都不知道。
張律師通過向望華進一步了解案情了解到,在剛入廠時工廠曾統(tǒng)一為她們三人辦理過暫住證。如果有當時的暫住證,從上面記載的信息就可推斷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起始時間和工作時間??墒牵捎诙嗄陙頂?shù)次更換住宿地點,三姐妹的暫住證都丟失了。
“我們也不知道這個一年一辦的證件有什么用,所以,都沒有留存它?!蓖A說。
張律師認為,暫住證是一個突破口。根據(jù)以往的辦案經(jīng)驗,工廠在辦理暫住證時一般都會登記服務處所,這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一個直接證據(jù)。經(jīng)向派出所查詢,望華三姐妹確實于2006年3月辦理了暫住證,證件上登記的服務處所為三姐妹所在的工廠。
“這一證據(jù)足以證明三姐妹在工廠工作不只是一年,工廠律師在仲裁階段的主張是不真實的。”張律師說,如果工廠不能舉證證明其主張,那么,該暫住證可以證明三姐妹已在工廠工作近十年時間,雙方的勞動關系可以得到確認,其未繳納的社會保險也應當予以補繳。
張律師進一步了解到,在望華和兩個妹妹第二次找工廠負責人時,雙方曾就辭退她們的原因進行一番談話,望華用手機把這段話錄了下來。在這份錄音中,工廠負責人明確指出,因企業(yè)效益不好才對三姐妹做出裁員決定。
張律師聽后,立即將這段錄音刻錄成光盤,并整理成書面證據(jù)材料向法院提交。
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期間,張律師用暫住證證明望華等人的工作時間,用錄音證明工廠系違法解除雙方勞動關系。由此,法院判決該工廠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向三姐妹支付賠償金30萬元。
三姐妹索賠在仲裁裁決一分錢未支持,一審判決后卻要支付30萬元,工廠對該判決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予維持,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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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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