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詐騙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近日,內蒙古“金道堂”13億特大集資詐騙案公開宣判,兩名主犯被判無期,其他涉案人員被判6-8年。
去年6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警方破獲了一起涉嫌非法集資13億元的案件:金道堂案。 近日,此案一審已經(jīng)結束,并進行了公開宣判。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回民區(qū) 錢氏金道堂食品經(jīng)銷部 非法集資一案公開進行宣判,以集資詐騙罪 分別判處被告人齊某某、錢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0萬元;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5年6個月到2年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9萬元到4萬元不等;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0萬元;以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在案查封、凍結、扣押的相關財物將依法予以處理。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齊某某、錢某某、李某某等使用“買一贈二”的經(jīng)營模式,通過誘使消費者購買保健品成為會員,將贈品放在金道堂寄存代賣,并按期獲得高額返利的形式,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大量資金。自2011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5日期間,共計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13億4269萬4782元,參與集資者高達11萬6484人次。案發(fā)后,部分被告人還將非法集資款項予以轉移。
由于案發(fā)時,部分被害人還能從“金道堂”獲得返錢,導致他們對查封“金道堂”不太理解。但公訴方在庭審中出示的證據(jù)顯示,“金道堂”不僅不存在盈利,反而存在巨額虧損。截至2014年9月,呼和浩特市警方共凍結涉案資金近3億元,查封、扣押、凍結各類涉案資產(chǎn)價值總計3000余萬元,包括奔馳汽車兩輛,路虎汽車一輛,房產(chǎn)14處。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齊某某、錢某某等4人當庭表示上訴。政府相關部門將擇機成立清算工作組,根據(jù)二審結果,依法清算查扣、凍結的涉案資金和財物,并將對受害人進行返還。
非法集資害人害己,提醒大家理財需理性,切忌過于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