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一員工身亡后老板偽造合同騙保60余萬,4人被批捕
企業(yè)老板于棟在員工孫勇工作時間意外觸電身亡后,明知沒有與孫勇簽過用工合同或繳納社保,仍經(jīng)由第三方協(xié)助,用偽造的勞務合同、租賃合同及相關繳納社保證明,騙領工傷保險金60余萬元。近日,上海奉賢區(qū)檢察院依法將于棟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奉賢區(qū)檢察院介紹,2015年8月2日,老板于棟接到客戶電話,稱公司員工孫勇在客戶小區(qū)裝攝像頭時觸電。于棟奔去醫(yī)院,但孫勇還是搶救無效死亡。孫勇意外身亡讓于棟慌了手腳,他從來沒有與孫勇簽過勞動合同、繳納過社會保險,知道不能申請工傷保險理賠,只得先行賠付了孫勇家屬60余萬元。
幾天后,在奉賢南橋辦事的于棟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看到門口貼著廣告,專門辦理工傷、工亡咨詢。于棟推門進去,接待他的是50多歲的員工陸先軍,聽于棟講完后,陸先軍給律所老板兼前兒媳鐘海燕打了個電話咨詢,鐘海燕說沒問題,并表示電話里說不清楚要見面后和于棟當面談。
倆人約在了鐘海燕的律師事務所,聽清楚于棟的需求后,鐘海燕表示可以代為辦理這個工傷死亡事故理賠,交代于棟把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死亡證明、病歷卡、60余萬的賠償收據(jù)等材料先準備好,并且暫時把公司公章交予他們保管。于棟也想打“擦邊球”騙取工傷保險理賠金,于是就一切聽從鐘海燕的要求,并付了兩三千元的代理費。
其實鐘海燕、陸先軍等人并非律師,而他們工作的律師事務所不過是鐘海燕向自己的律師朋友借用的牌子而已,他們僅僅根據(jù)工傷理賠程序準備相關材料,沒有材料就偽造。
鐘海燕知道于棟沒跟孫勇簽過勞動合同,于是就讓店里的員工朱龍從網(wǎng)上下載并填寫了勞動合同,并由朱龍偽造孫勇的簽字;于棟的公司注冊地在金山,在奉賢沒有辦法辦理社保,為圖方便就讓朱龍造假了一個奉賢的租房協(xié)議,地址就寫了朱龍家里;于棟沒有給孫勇繳納過社會保險金,就讓陸先軍憑勞動合同、租房協(xié)議等在奉賢社保中心進行社保登記及繳費。
在朱龍備好了辦理工傷保險所需要的工傷認定書、勞動合同書、家屬委托書、房屋租賃合同、事故外出證明等各種材料后,鐘海燕又指使陸先軍去辦理理賠手續(xù)。
陸先軍在明知勞動合同和租賃合同是假冒的情況下依舊拿著材料到社保中心辦理理賠手續(xù),因為社保中心不受理第三方提交的材料,他還冒充成于棟公司的行政人員。
同年12月,社保中心審核中發(fā)現(xiàn)于棟公司為孫勇辦理參保繳費的時間均為工傷發(fā)生當月,勞動合同建立日期恰發(fā)生在工傷前一天,經(jīng)過前期調(diào)查社保中心發(fā)現(xiàn)于棟公司存在騙取工傷保險待遇嫌疑,但沒有明確證據(jù)。因孫勇工傷情形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規(guī)定,因此就先行支付了于棟公司60余萬保險金,但同時也向警方報案。日前于棟、鐘海燕、陸先軍、朱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被奉賢檢察院以詐騙罪批準逮捕。
檢察官認為,孫勇工傷身亡,于棟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亦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為騙取工傷保險理賠金,于棟聯(lián)手鐘海燕、陸先軍、朱龍三人,偽造勞動合同和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騙取社保中心60余萬元。四名犯罪嫌疑人互有分工、配合協(xié)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行為涉嫌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奉賢區(qū)檢察院已依法對其批準逮捕。(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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